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6号)精神,按照《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举办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8年5月—7月。
(二)大赛项目
1.机械加工类:钳工;车工;焊接。
2.服务业类:会计技术;旅游类;电子商务;烹饪。
3.汽车维修类: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汽车维修基本技术(个人);汽车美容。
4.电子电工类: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
5.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基础;动画片制作;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
6.文化艺术类:工艺美术。
7.教育类:学前教育。
8.数控技术类:数控综合加工技术。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全日制在籍学生。
(四)组队方式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学校的分管教学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参赛事务的协调、管理和组织工作。每个参赛项目每校限报一队参赛。
(五)赛程安排
大赛在各学校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或技能展示月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赛程安排对接全省大赛(见附件),并将选拔获奖学校代表队和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比赛。具体参赛人数及报名方式、大赛规程及技术手册等另行制定。
二、中职德育竞赛
(一)中职生时事知识现场微信答题竞赛
1.竞赛时间:2018年6月。
2.竞赛主题: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3.参赛对象及要求:以校为单位组织代表队报名,每校限一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5名中职一或二年级学生组成。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宣传作品竞赛
1.竞赛时间:2018年6月。
2.竞赛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宣传作品,包括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图片、歌曲、视频等。
3.参赛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三) “特色示范课堂”教学视频暨设计竞赛
1.竞赛时间:2018年5月。
2.竞赛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德育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市各校建设一堂以上德育“特色示范课堂”。评选优秀“特色示范课堂”教学实录暨教学设计。
3.参赛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师。
(四)第三届中职学校班主任基本功竞赛
1.竞赛时间:2018年11月。
2.竞赛项目:笔试——由主题班会方案设计和相关理论知识测试;面试——教育故事演讲问答和模拟教育情景答辩。
3.参赛对象:各学校在岗的班主任,且承担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0日)。
(五)中职学校班主任撰写教育故事竞赛
1.竞赛时间:2018年9月。
2.竞赛要求:撰写在班主任工作中的一个真实、典型的教育故事,教育故事中体现班主任工作的政策要求、教育理论、育人理念和智慧方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校推荐上交作品不超过5件。
3.参赛对象:各中职学校班主任。
以上中职德育各类竞赛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三、教师教学比赛
(一)信息化教学比赛
1.比赛时间:2018年6月。
2.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
(2)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
两项竞赛的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比赛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2)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比赛项目及要求将根据全省信息化教学大赛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适时调整。竞赛规程及技术手册等另行通知。
(二)优质公共基础课比赛
1.参赛对象:全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学科任教教师。
2.比赛时间:2018年5月。
3.参赛办法及要求:
(1)教师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同一学校教师)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每个学校每一学科限报1-2件参赛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参评作品须未参加过任何市级及以上级别评比,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
(3)比赛作品统一编号,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
4.提交材料:
(1)教学设计。包含教材选择、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准备、设计意图、时间分配、教学过程等环节。
(2)教学课件。体现各教学环节,设计合理,突出实用性。如有特殊软件支持需提交软件。
(3)课堂实录。主讲教师据提交的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录制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用一个机位全程连续录制,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字幕、注解等。比赛规程及方案等另行通知。
(三)教学设计与说课比赛
1.比赛时间:2018年7月—11月。
2.参赛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3.比赛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体现新一轮课程教学改革目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倡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完成教学任务,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教学的不同环节,使用微课、慕课等教学资源引领、指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提高教学效率。
(2)专业课程。参赛内容符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相关要求。着力培育工匠精神,培养核心素养,将创新创业融合到专业教学过程中;推动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突出“做中学,做中教”的职业教育特色;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各个环节要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应用微课、在线开放课程,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有关比赛的赛项、规程及评分标准等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成立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各赛项执委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科院职成研究室。大赛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单位设在市二轻工业学校,专家名单另行公布。赛项执委会组成人员由组委会办公室确定。各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加强技能大赛组织、协调和过程管理,保障活动顺利、安全、高效进行。
(二)对接世赛,平台支撑。建立与世界技能大赛接轨的技能大赛制度,打造世赛标准的实训场地设施,掌握先进技术、理念和训练方式,培养达到世赛标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学生选手。在武汉职教在线的管理平台——武汉市职业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建设技能大赛模块,建立组赛单位和参赛选手、成绩、获奖情况数据库;在武汉职教在线的资源平台——武汉市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展示获奖的优质数字资源,逐步实现各类技能大赛信息化管理。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与行业、企业合作举办各项赛事活动,不断更新实习实训设备,优化实验实训环境,创新技能大赛模式。在每个环节中充分吸收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参与和指导,使技能大赛成为展示办学成果、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密切合作、促进学生就业的重要载体。
(四)全员参与,提升品质。技能大赛要覆盖每所学校、每个专业、每个学生。围绕“职教改革四十年,产教融合育工匠”主题,将各项赛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校园文化育人,整体提升职业教育品质。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依托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融媒体,加强各项竞赛活动宣传力度,将技能大赛宣传与招生宣传等工作同策划、同部署、同落实,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学生们追逐技能的豪情,提高技能竞赛成绩水平,吸引和培养更多的学生成为行业、社会所需的优秀技能人才。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