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幼儿园办学实际,现将2017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强调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坚持按照规定的服务范围组织好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全市计划招生意见统一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7〕17号)要求组织好新生入学工作;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5〕16号)精神,由各园分别制订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统一操作。常青花园地区学校、幼儿园所划定的服务范围为试用范围。在2017年组织新生入学、入园的过程中如遇特殊矛盾,本着维护稳定的原则,由学校、幼儿园之间协商解决。
二、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保6月15日之前适时向社会公示经我局认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增强计划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各校各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组织招生,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于新学期开学前1—3周内向我局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控制招生总量及班额。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调整在中招工作过程中按相关文件规定另行报批。新学年开学后,我局将组织开展对各校各园计划招生及办班、收费、事业统计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违反计划招生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将严格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7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附件
2017年市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学校 |
招生计划 |
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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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中学 |
1.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 |
小学部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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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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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 |
480 |
含国际部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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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常青第一中学 |
300 |
面向东西湖区招收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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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 |
小学部 |
420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1小区、2小区、10小区、14小区以及8小区(1/2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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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480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1小区、2小区、10小区、14小区以及8小区(1/2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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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 |
小学部 |
405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5小区、6小区以及、11小区、12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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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540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3小区、4小区、5小区、6小区、11小区、12小区以及13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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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武汉外国语学校美加分校 |
小学部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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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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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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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 学校 |
6.武汉市交通学校 |
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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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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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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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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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武汉市机电学校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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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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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12.武汉小学 |
240 |
按武昌区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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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武汉常青实验小学 |
300 |
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3小区、4小区以及13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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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14.武汉市实验幼儿园 |
175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4小区、11小区、12小区、13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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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武汉常青阳光幼儿园 |
100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1小区1—6村、27村,2小区大小7村、峻岭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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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武汉市常青童馨幼儿园 |
75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8小区、10小区、14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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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武汉常青育才幼儿园 |
100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2小区8、9、10村,3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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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 |
110 |
服务范围原则为:常青花园5小区、6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