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事项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分管领导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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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 |
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的通知》。各区、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
一季度 |
田 冰 |
市文明办创建指导处(志愿服务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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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完善和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法规,分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管理与自我管理,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 |
二季度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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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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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
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暗访督查工作。 |
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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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包点包片责任制。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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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 |
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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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形成向上向善、互助友爱的社会风尚。 |
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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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按季度通报全市新闻媒介发布公益广告宣传情况。 |
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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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志愿服务 |
评定2017年度全市“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组织、最佳志愿服务社区”, 召开全市学雷锋工作座谈会,启动“学雷锋——武汉志愿者在行动”,表彰全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介入选2017年度全国“四个100”先进典型经验;广泛组织各区、市直单位、部门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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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学雷锋——武汉志愿者在行动”工作成果。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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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活动月成果,继续组织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军运会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到基层进社区入家庭,促进志愿服务逐渐成为大众的生活方式和自觉行为。 |
三、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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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诚信建设 |
联合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等单位促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定期在市级主流媒体发布“红黑名单”,营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
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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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义兄弟”、江家“良心称”等为诚信标杆,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各部门、各领域推进诚信建设的经验做法,在选树全市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诚信建设品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
三、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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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明村镇创建 |
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调研工作。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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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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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双创”活动(文明新村和十星级文明户)。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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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一批文明新村和十星级文明户。 |
三、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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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单位创建 |
完成市级文明单位届中考评。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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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武汉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适时抽查和暗访文明单位。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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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的抽查和暗访。 |
三、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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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
做好市级文明单位(校园)推评工作 |
修订完善市级文明单位(校园)评价细则。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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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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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市级文明单位(校园)创建管理办法。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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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市级文明单位(校园)推评工作。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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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各类文明校园创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升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水平。 |
持续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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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我市各级文明校园典型,总结推广我市各级文明校园创建好的经验做法。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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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
深化“最美家庭”创建,不断扩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夯实文明家庭创建基础。 |
持续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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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动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推评工作 |
大力开展“家训春联送万家”活动。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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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好家风巡讲巡演活动。 |
二、三、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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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公益活动,组织家教公益课走进社区(村),用好家教培育好家风。 |
持续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