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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办理方案

日期:2018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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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责任人:严 宏    

序号

责任事项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分管领导

责任处室

1

开展“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

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活动的通知》。各区、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一季度

田 冰

市文明办创建指导处(志愿服务工作处)

各区、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完善和履行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法规,分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管理与自我管理,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

二季度

三季度

 

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季度

2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暗访督查工作。

每季度

 

落实包点包片责任制。

二季度

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

每季度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形成向上向善、互助友爱的社会风尚。

每季度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按季度通报全市新闻媒介发布公益广告宣传情况。

每季度

 

3

开展志愿服务

评定2017年度全市“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组织、最佳志愿服务社区”, 召开全市学雷锋工作座谈会,启动“学雷锋——武汉志愿者在行动”,表彰全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介入选2017年度全国“四个100”先进典型经验;广泛组织各区、市直单位、部门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

一季度

 

汇编“学雷锋——武汉志愿者在行动”工作成果。

二季度

 

拓展活动月成果,继续组织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军运会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到基层进社区入家庭,促进志愿服务逐渐成为大众的生活方式和自觉行为。

三、四季度

 

4

开展诚信建设

联合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等单位促进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定期在市级主流媒体发布“红黑名单”,营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每季度

 

 

以“信义兄弟”、江家“良心称”等为诚信标杆,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各部门、各领域推进诚信建设的经验做法,在选树全市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诚信建设品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三、四季度

 

5

文明村镇创建

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调研工作。

一季度

 

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

启动“双创”活动(文明新村和十星级文明户)。

二季度

 

表彰一批文明新村和十星级文明户。

三、四季度

 

6

文明单位创建

完成市级文明单位届中考评。

二季度

 

进一步完善武汉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适时抽查和暗访文明单位。

二季度

 

迎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的抽查和暗访。

三、四季度

 

7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做好市级文明单位(校园)推评工作

修订完善市级文明单位(校园)评价细则。

一季度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研究制定市级文明单位(校园)创建管理办法。

二季度

启动市级文明单位(校园)推评工作。

四季度

广泛开展各类文明校园创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升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水平。

持续全年

 

大力宣传我市各级文明校园典型,总结推广我市各级文明校园创建好的经验做法。

四季度

 

8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深化“最美家庭”创建,不断扩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夯实文明家庭创建基础。

持续全年

 

深入推动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推评工作

大力开展“家训春联送万家”活动。

一季度

 

组织好家风巡讲巡演活动。

二、三、四季度

继续做好“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公益活动,组织家教公益课走进社区(村),用好家教培育好家风。

持续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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