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公共停车位1.5万个。(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铁集团)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中心城区推进至少2个独立选址公共停车场;各中心城区建成至少2个老旧小区、1家医院、1所学校停车场项目;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建成停车场使用情况。
一季度
配合各区及单位科学开展规划选址。
4月
加快完成上报停车场项目的审批。
二季度
强化调研督办,确保完成1.5万个公共停车位。
四季度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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