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每个中心城区在3—5个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开展加装电梯试点,鼓励新城区开展试点。(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编制《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中心城区各区政府选定8至10个老旧小区作为加装电梯的试点备选项目;各新城区依据实际提出试点项目。 |
一季度 |
督促中心城区各区按照既定原则尽快确定8至10个拟加装电梯的试点小区备选名单。 |
4-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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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步选定的8至10个拟加装电梯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具备实施条件的小区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
6-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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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调研、督办,配合各区政府持续推进对完成审批试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
9-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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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加装电梯实施情况,总结相关工作。 |
11-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