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改、扩建城区公共厕所10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
指导各区完成新改扩建公厕选址工作。
一季度
指导各区完成新改扩建公厕前期手续工作。
二季度
指导各区完成新改扩建公厕主体工程建设工作。
11月
指导各区完成新改扩建公厕竣工工作,对各区公厕建设情况进行年终考评。
四季度
武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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