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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名称:房产证去名手续
信件内容:想咨询一下房产证去名的手续怎么办?我和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套共同房产,房产证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如今面临离婚(还未办离婚证),按照协议,房子归我,目前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请问像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去名手续?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市国土规划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想咨询一下房产证去名的手续怎么办?我和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套共同房产,房产证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如今面临离婚(还未办离婚证),按照协议,房子归我,目前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请问像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去名手续?”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未办理离婚,可以按夫妻增、减名转移登记办理,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双方财产约定书;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权籍调查成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必要材料。
  2.已办理离婚,可以按离婚析产转移登记,需离婚双方共同申请(生效法律文书除外)。申请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明(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离婚协议书或财产分割协议;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权籍调查成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只收取登记费。登记手续请您到不动产所在地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具体所需资料请登录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官网查询(http://whrer.wpl.gov.cn)。
  由于您的房屋有抵押登记,还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感谢您对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对国土规划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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